保卫处党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大学2020年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做好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根据学校2020年工作部署,努力发挥党支部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保卫处党支部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为奋力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境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1次,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另行及时安排时间补上。
三、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认真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时间:1-4月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学习要求: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学习计划,作出周密安排,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及时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作出具体安排;
2.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学习时间:1-4月。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2.《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3. 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落实贵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
学习要求:
1.组织引导党员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
2.落实贵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为全国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作贡献。
(三)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纪委有关全会精神
学习时间:5-7月。
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8.《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9.《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学习要求:
1.认真学习党章,深刻理解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准确领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教育工作大会精神
学习时间:8月。
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 全国、全省“两会”会议精神。
学习要求: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及时关注全国“两会”的召开,学习会议精神。
2.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两会”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坚决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部署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我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积极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学习时间:9月。
学习内容:
1.《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2. 结合实际,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研讨。
学习要求:
1.认真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六)组织学习并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有关规定
学习时间:10月。
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 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条例》的讨论。
学习要求:
1.组织学习《条例》,结合实际抓好《条例》的执行落实;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将《条例》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做到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要认真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省属高校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聚焦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开展一次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七)学习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学习时间:11月。
学习内容:
1.学习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2. 结合会议精神,检视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
学习要求:
1.发动党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主动的参与精神,全力以赴迎接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切实组织好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传达和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党支部要围绕学习党员代表大会精神开展专题组织生活,要发挥党代表的积极作用,带领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省委巡视、省纪委内部督查和校内巡察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引导党员为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大学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结合各自实际在学校内涵建设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八)总结
学习时间:12月。
学习内容:
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学习要求:
1.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2.明确2021年学习改进的办法。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经常规范、严肃认真地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使用好组织生活记录本、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加强组织生活纪实管理。探索实行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推进培训考勤、学时登记,鼓励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及时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在坚持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基础上,增强组织生活的时代性,拓展组织生活内容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可在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及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开展线上组织生活,并做好学习记录,确保组织生活不间断不缺失。通过多种途径与党员特别是滞留外地和居家隔离的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主动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生活心态、工作状态,加强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工作指导,使每一位党员坚定信心,明确责任,发挥作用。加强仪式感教育,规范入党宣誓、政治生日等流程,组织党员开展“七一”、国庆等庆祝活动,激发党员爱党爱国热情。
(三)强化监督指导责任。压实压紧责任,以集中督查、互学互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对支部生活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
保卫处党支部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