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东校区治安防范,保障校园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
二、按处里的工作计划由科室牵头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和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负责布置和落实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针对发案特点和重大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提出整改,严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配合派出所调查和处理治安纠纷以及破坏校园设施和违反校园治安秩序的事件和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治安案件。
五、负责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和参与有关部门对发生的治安灾害等重大问题的调查处理,如火灾、爆炸、非正常死亡等等。
六、配合派出所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七、负责本校区内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管制、缓刑、取保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的管理,监督考察,并对有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教。
八、负责校园秩序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清理在校区沿路、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等影响交通和校园环境的临时摊点和占道经营的门面。
九、按照公安部、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校园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校内商店出售白酒,严禁黄色书刊、音像制品进入校园。
十、加强校园交通整治,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对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和停放严加监管,配合交警、学校相关部门对无牌照车辆、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处罚。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