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校园安全 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sman发布时间:2022-01-16浏览次数:787


关于做好2022假校园安全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贵大党办发[2022]40要求,为有效预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值守。

寒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须由相关单位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保卫处收到报备信息后,疫情卡点履行测温、扫码、登记等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寒假期间,未履行相关手续,学生不得进出校园。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学生进出校园时须主动向门卫提供相关手续,主动进行测温、扫码、登记方可进出。学生不得翻越围墙、护栏等。对翻越围墙、护栏等进出校园,自行承担责任,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各部门要围绕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漏洞及时整改。

    三、按照《贵州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贵大党发 [2021]95号)要求,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对所属重点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机房、配电房、水泵房、图书馆、历史建筑(东校区礼堂、1号行政办公楼、出版社、明鉴楼、思贤楼、人文楼)等重点区域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不留任何安全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四、按照《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贵大发[2021]63号)要求,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督促学生将燃油摩托车、无牌无照电瓶车在寒假期间自行处理。

    五、加强对学生(包括留学生)宿舍假期安全管理。假期不能回家确需留校的学生,学校相关单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严格学生宿舍出入制度、来客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在宿舍留宿外人,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及违章用电等违规行为,确保防火防盗安全。

    六、放假离校前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公章及单位重要资料、物资要集中存放在防盗设施严密的房间内,责任落实到人,不留任何隐患。

    七、凡在假期有施工项目的单位须向保卫处提交施工项目报备,报备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内容、范围、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八、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向派出所和保卫处报告。  

松山派出所电话: 88292110

阳光派出所电话: 83629110

东校区值班电话: 88292112

南校区值班电话: 88298110

    西校区值班电话: 88292292

    九、各部门请于111日前将假期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电子版(电子邮箱:cs@gzu.edu.cn)报保卫处综合科。

十、其它事项

保卫处假期除正常值班外,每周一、三、五办理政审等事宜,政审学生请持所在学院出示的相关表现证明到我处综合科办理;每周二在户籍科办理户籍相关事宜(春节定假期除外)。

办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如有疑问,可打电话咨询。

综合科电话:88292133, 户籍科电话:88292210


                                         贵州大学保卫处

                                          2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