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1年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2021年我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统筹实施校舍维修加固,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大力加强学校防灾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安全及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生活秩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贵州大学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军 宋宝安
副组长:骆长江 令狐彩桃 唐本文 李军旗 邓朝勇 马建峰 杨 松 张大林 陈祥盛 吴 攀
成 员:杨 楠 胡小兵 刘治军 周昌洪 张 华
胡道敏 徐 平 张小彬 刘 魁 姚丽华
宋 强 张宗奎
三、活动时间
4月至11月
四、活动安排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校直各单位和各学院党委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各基层党委
2.全面系统贯彻落实。校直各单位和各学院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1.9宣传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单位、进社团、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保卫处
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团委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
3.定期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教学实验场、实训(实验)中心、运动场馆、食堂、校园水体、边坡陡坡、堡坎水沟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成。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配合单位: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教学实验场、工程训练中心
4.根据建设工程特性,定期对在建工程(含未验收移交工程)、临时施工用房、在校施工人员车辆、建设使用设备(材料)的运输堆放、工地用电、排水设备设施等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保卫处
5.定期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保证使用的特种设备设施使用安全,杜绝此类设备设施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配合单位: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
6.定期对学校交通车、公务用车、教练车、驾培车、校园摆渡车等车辆及各种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各种车辆驾驶员及经营场所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开展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隐患的排查检查,以确保各种车辆、场所均在安全有保障的条件下正常运营。
牵头单位: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公车使用单位
7.对校园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进行排查整治。开展交通安全排查,摸清家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总体整治方案,开展校园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有序、安全。
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团委、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
8.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平安贵州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有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与政法、公安、司法、文旅、交通、市场监管、住建、应急、新闻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校园周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
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校直各单位、各学院
9.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非法“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强化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联动,消除校园周边电信金融诈骗滋生土壤。
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饮食店、饮食摊点、食品商店、医疗点等。
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校医院、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11.防溺水专项整治。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在夏秋季(4至10月份)全方位、立体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管理。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
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各学院党委、校医院
12.校园安全管理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出入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应急队伍建设,强化训练演练。加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性侵等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畅通信息反映渠道,最大限度地营造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校园环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筛查,建立完善台账,及时有效进行干预处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团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1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学校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牵头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配合单位:保卫处、校直科研机构、各学院、校医院
14.学校消防安全整治。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改造,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等技术,切实提升消防监管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保卫处、基建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工作部
五、保障措施
(一)科学精准施策。通过对问题隐患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整治,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校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应急预案。各牵头单位要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涉及各方面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间的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
(三)严格问责问效。开展安全整治情况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和考核巡察等督导工作重要内容,确保取得成效。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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