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具体说明

发布者:csman发布时间:2017-10-08浏览次数:564

一、毕业生可根据以下情况将户口迁出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户。 

(1)毕业生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迁入实际居住地入户。 

(2)用人单位有集体户的可直接申请迁入其单位集体户入户。 

(3)不具备上述迁移户口条件的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或者将户口迁往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入户,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4)2017年参加辅导员接力计划、录取在本校读研、读博、招聘留校工作、需统一填写表格3,开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A4纸)和在校办理的身份证复印件(A4纸),交到学院,并与外校考入新生一同填写《贵州大学新生入户名册》(请在备注栏注明户籍所在的校区),由学院统一集中交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招聘留校工作的同学,开学后须持人事厅批文、人事处证明、学院证明、派出所填表到花溪公安局审批入户,休学、留级(即2017年未能毕业)的同学,需统一填写表格4,开学后,持学生证、身份证、教务处证明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籍变更手续。凡户口在贵州大学本科集体户的研究生新生,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A4纸)和在校办理的身份证复印件(A4纸),交到学院,并与外校考入新生一同填写《贵州大学新生入户名册》(请在备注栏注明户籍所在的校区),由学院统一集中交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5)录取到校外读研读博的同学,填写表格时须在“户口迁移详细地址栏”填写考入学校全称。 

(7)进校转专业、往届休学、往届留级的同学,要在《2017届转专业、往届休学、往届留级毕业生迁出户口花名册》填写原年级、专业、班级,并以学校身份证地址标明所属校区。如:原林学院园林专业11—1班南校区。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填表情况说明 

(1) 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详细地址登记表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毕业生根据今年分配意向,填写自己户口实际迁往地,经本人审核并签字后,由学院收齐汇总统一将纸制文档(须学院盖章)、电子文档交保卫处户籍科。 

(2)毕业生要认真准确填写“户口迁移详细地址”一栏,凡用人单位要求户口到单位的,迁移地址必须填写单位地址(具体到单位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和单位全称如“某省某市(县)某区(镇)某单位”;若户口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统一写成“某省某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到单位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如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南明区毓秀路14号),户口要迁回现家庭居住地的填写家庭详细住址如“某省某市(县)某区(镇)。 

三、办理户籍迁移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 

(1)专业班级栏一定要填写入学时班级。

(2)毕业生单位变更的户口改迁:由本人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派遣证到松山派出、阳光派出所或蔡家关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落户地址即可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丢失或过期如何补办

《户口迁移证》就是学生本人的户口档案,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一个月)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一旦遗失:1.迁到工作单位要由工作单位所辖区落户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原籍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学院证明、保卫处户籍科证明、本人申请,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或蔡家关派出所补开《户口迁移证》。2.如果超过了有效期而不能落户的话,可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或蔡家关派出所更改有效期即可落户。

(4)毕业前夕办理出国手续应注意的问题  

需要办理出国手续的同学,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办理,不能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同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四、办公时间:

日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寒暑假期办公时间:周二、周四9:00-11:00,14:30-16:30。

五、办公地点:贵州大学保卫处户籍科(北校区)

六、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一下表格:

表格1: 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出表格

表格2:2017届进校转专业、往届休学、往届留级毕业生迁出户口花名册

表格3:参加辅导员接力计划、录取在本校读研、读博毕业生户口花名册

表格4:2017届毕业生休学、留级(2013级本科、2014级研究生)花名册

表格5:2017届毕业生未迁入户口花名册

                                  贵州大学保卫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