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户口办理须知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csman发布时间:2017-10-08浏览次数:90

各学院:

2015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隶属于贵州大学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蔡家关派出所三个辖区,由于毕业生户口迁移横跨三个校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性和政策性强,为了保证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表交到保卫处户籍科。

重点提醒:

1.根据公安机关统一要求,按照"户随人走"的管理原则,毕业生毕业后,不论是否就业,其户口原则上学校不予保留,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托管;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毕业生户口信息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保卫处户籍科将协助公安机关对其户口强制迁出; 

3.有国防生的学院须提交国防生(户口迁入学校的国防生)名单;

4.新成立的学院请在户口登记信息表备注栏填写原学院专业并附学校身份证复印;

5.2015届毕业生户口登记信息表最后交表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5月14日。

须提交的表格(电子版与纸质版)包括:

1.户口迁出花名册;(附件1

2.换专业、休学、留级毕业生迁出花名册;(附件2

3.参加辅导员接力计划、录取在本校读研、读博、2015年留级的学生户口花名册;(附件3

以上3个表均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班长收齐整理后,纸质版必须有学院盖章,统一由学院老师上交到保卫处户籍科,电子版用优盘拷贝到户籍科。           

贵州大学保卫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