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两无权

发布者:csman发布时间:2017-10-08浏览次数:69

1. 用人单位无权强制保管毕业证原件
案例:本科刚毕业沈同学到单位报到,人力资源部告诉她,要把毕业证书给单位,双方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小沈觉得放心不下,问过同事之后,发现大家的毕业证书原件都放在人力资源部,说是单位的传统。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因此,遇到类似情况,毕业生可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说“不”,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切不可盲目将自己的有效证件交给单位。

2. 试用期时间有限定,用人单位无权违法延长试用期
案例:毕业生刘进找到工作后,单位与他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1年,并且需试用期满后,才能与他签订正式合同。

评析:该单位的做法违反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与正式合同期相比,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要低,而且有很多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毕业生交纳相关社会保险。因此,对应届毕业生来讲,试用期并非越长越好。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在正式合同中才能约定,不能订立单独的试用合同。该毕业生可持试用期合同到相关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