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大 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任务
为了全面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学校内部秩序,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维护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贵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校党委、校行政领导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社会上的治安形势,结合学校治安状况研究提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案和措施,供校党委、校行政决策。
1、对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有关单位实施。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级的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指导、协调、推动各学院、各单位及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3、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研究、探索。总结推广实践经验,表彰先进;
4、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认真搞好学习宣传,积极改善安全设施和条件,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校园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向学校党委、行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