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消防安全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sman发布时间:2011-10-31浏览次数:70

为了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观念,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1年消防安全活动月”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落实“清剿火患”措施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大学2011年消防安全活动月领导小组。

组长:陈叔平

副组长:任钢建、刘勇

成员:叶明、罗勇、金春雷、肖建宗、凌琦、滕召华

等校各直属单位、各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

此次活动由贵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保卫处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一把手作为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活动要求。

三、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

11月底前,由学校保卫处与消防部门联系,对各单位、学院的教师、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各单位、学院要组织本单位职工和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和参观消防图片展。

2、安全检查

学校保卫处对学校公共部位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各部门在本部门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制定出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时间:11月底完成)。

3、贵州大学2011年消防安全活动月启动仪式(消防演练)

时间:11月8日时间16时30分

地点:学校北区中山园广场

保卫处牵头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月启动仪式(北区各学院)。消防演练主要是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演练地点:中山园7号学生公寓,涉及参加演练学生,保卫处将提前联系学院安排好时间)。

4、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将利用校园网、广播、电子大屏幕、校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各学院要在消防安全月中以板报、条幅等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活动,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活动情况,报贵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文档传保卫处邮箱(保卫处综合科)。

参加贵州大学2011年消防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的学院要准时到达活动现场(学生50人)。

附后:“参加消防演练涉及学院及学生人数”。

贵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