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规范我校机动车行驶和停放,根据《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贵大发[2007]75号)精神,特制定贵州大学车辆通行证办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务、教职工、家属等车辆需凭校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
二、办证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30日
三、办理程序及地点:
1、学校公务车辆(编码G)。需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校国资处登记在册车辆方可办理;
2、教职工私人车辆(编码J)。需持工作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登记需为本校教职工本人)方可办理;
3、家属车辆(编码S)。需持有系本校教职工家属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家属户口本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
4、营运车辆即送货、工程等车辆(编码Y)。需持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服务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学校实际,经分管校区领导审核后,实行限量办理;
5、其它车辆即校外车辆等(编码Q)。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办理,但因工作确需办理的需持有与学校合作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后方可办理;
6、校园周边村民车辆(编码C)。需提供寄住证、村委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
7、校公务车辆由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办理外,其他车辆根据所属单位到各校区保卫科进行办理。
四、通行证的管理:
1、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一证,不得伪造或转让;
2、在校学生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3、通行证有效期截止时间至2013年3月1日。
五、行驶与停放:
1、凡进校的车辆应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凭证入校,服从管理,无牌、无证车辆禁止入校;
2、车辆进入校园后应减速慢行,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区域停放,禁止在主干道上乱停乱放。
六、其他车辆的管理:
1、学校参加学术交流、庆典、参观、访问等事宜的车辆或车队,由相关部门提前通报保卫处,由门岗保安放行;
2、执行任务的公安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等特殊车辆由门岗保安放行;
3、校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因公、私需要进入校园的,由门岗保安人员押证管理;特殊情况应提前将车牌号、车辆数等相关信息报送保卫处,经审核后方可进入校园;
4、出租车、外来无关人员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对于载送老、弱、病、残人员等特殊情况,需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注:换证免费办理(出具上一年度同车牌号通行证,换证时收回此证)。
贵州大学保卫处
2012年2月23日